前幾天有人問我,對於歌手張惠妹日後能否踏上國際的我的看法。
記得我是說,隨緣,已經唱了這麼多好歌了,其實已經夠了,她已經寫了歷史、她這一生已經有了貢獻,夠了,
如果其他文化的國度,有人賞識她、願意協助她到另一個文化國度去發光發熱
(如同當年小燕姐和寶哥協助她從 Pub 走到唱片公司),
這當然好,如果沒有,那也沒關係,就算她就此不唱了,也沒關係,
因為,能有這麼些好歌、記憶:夠了,真的。
回顧我自己,我幾乎有同樣想法。
人生走至此,倘若突遭不測,可有遺憾?
就只管網路上的世界就好。
倘若就此撒手:可有遺憾?
我不懂為什麼有些妹迷--或者說很多妹迷--難道是絕大多數妹迷?並不喜歡我。
前陣子一句留言--『凡和你共事過的妹迷都知道你ooxx』讓我思考很久。
真正和我共事過的妹迷朋友,屈指可數,
真正有過『過節』的,彼此倒是很清楚,極少甚至是幾乎從未曾公開指責對方。
撇開古老的 2001 時代,有幾位妹迷算是『共事』過,
接著就是去年活動期間的實際接觸了。
我很想問:當時,一起搞活動時,『我』真的那麼讓你討厭嗎?
是活動結束以後、有新的變局以後,我們沒有再那麼多那麼頻繁的聯繫以後,你開始覺得我討厭了,
還是從頭到尾你都在忍耐、忍受,強顏歡笑?
你之所以討厭我,是因為真正和我接觸過,還是因為只看過我的幾篇文章以及無止盡的『聽說』?
=>你要不要好心地舉實例告訴我到底是哪個行為讓你不喜歡我?
這些罵名,惡名,或者說誤會、不了解
(很多很多事情,只有當事人清楚。卻是旁邊的小友們,滿嘴巴的刀劍)
在過去,我會說,時間證明一切。
現在,我卻覺得,無所謂,真的無所謂。
在過去,我自己認為清楚天后對歌友會的期待,所以很在乎自己能否在歌迷組織上盡一點心力。
現在,我也覺得,無妨,無容身之地、無妨,根本幫不了忙、無妨,被當成空氣或是厭惡之物:也無妨。
時間的證不證明,好像也已經無所謂,
事情到此,我好像是隨時都可以結束、離開、消失不見,被唾棄或被遺忘,似乎也無所謂。
妹迷朋友喜歡我或尊重我、不喜歡我或厭惡我:我還是我啊,我一直都是我,
你們喜歡時候的我和厭惡時候的我,坦白講,根本是同一個人,只是時空變換而已。
我對自己已經有所交代。
剩下的:隨緣吧。
前幾天,國內新聞頻道撤照風波鬧得正大時,某資深有線新聞台,從總經理、夫人到各新聞評論員,一個個還是罵有理罵得兇,絲毫不給頂頭長官好臉色看。
魚爸說,這幾個人打算失業是不,這麼不識時務。
小魚說,他們大概打算,寧可這樣死也不要那樣活。
把這句話送給自己。
有錯、要改,有傷到人、要修補要道歉,若可以更柔軟更容易讓事情和樂完成、要自我勉勵自我要求。
其他,就讓我做自己直到做不下去吧。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