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就是不對。
不管有多不贊同人家的想法,都不應該動手。
還在『全台首學』之前。
生在台南、長在台南,我來自台南、以台南為我的第一故鄉;
我深感丟臉。
台南人並不是都是那個樣。
以一個台南子弟的立場:我想跟社會大眾暨遠地來的這位朋友,說聲抱歉。
除此之外。
我們也必須正視:
我們的鄉親怎麼會有如是的想法和做法,臉不紅氣不喘,還掌聲相隨自以為是英雄。
我們社會的價值觀、道德共識:必須要更多的愛和努力,去重新建立。
也許,我們不喜歡這位來自遠方的朋友、不認為他是朋友,或是不認為他是客人。
但我們沒有理由動手,然後推諉,還沾沾自喜。
我們不是野蠻人。
真的很感觸,難過,抱歉。
丟臉。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