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弄了個臉書,"非死不可"。
相對於傳統的網路世界,"臉書"是很強調開誠布公的,
這種幾乎是無限制地因為加入好友而產生的連結再連結:
資料一旦上網,將沒有收回來的可能。
這是我不贊成的地方。
--微博更厲害,它連"關注"都不需要對方的同意。
所以適合公眾人物。
所以...我有微博,不是寫我的東西(我要寫的能寫的想寫的,都在這裡),是要看"明星"的動靜--
弄這個臉書,是因為跨部落文化營說,以後會有陸續的活動,將公佈在臉書。
那勢必我得有臉書才方便知道消息。
我就弄了。
還真是=>廣泛得令我咂舌!
因著A,我找到B然後C然後...一連串不認識的人的文字、照片;想法,朋友,經歷....
當真有『偷看人家洗澡』的罪惡感。
也看到幾張認識的臉孔,想想,還是沒加人好友,畢竟我的臉書上啥都沒寫。
人家要怎麼認呢?
很挫折,翻找了三四回,始終沒找到我要找的社團,但是看到很多很多很多。
我真的回頭在想,『我在做什麼』。
從紀錄一個歌手開始,進而到她的文化她的部落;觸角開始伸到部落以外...???
我做這個幹什麼?我憑什麼做這個?
昨天,我忽然靈機一動,翻找了2004年聯合年祭時我拍的阿妹的照片、影片,『那是我的傳家寶』,
也因著想找白衣女子的歷史蹤影,往前翻找了連續好幾年的收穫節。
部落,改變真多!
那些人,那些臉孔;那些建物,那些服裝、活動。
2004,距今7年了,當年出生的小孩,現在都上小學了;
我看著電腦裡的部落的女孩,媽媽,婆婆,跳著舞的翩翩身影,燦爛笑容。
很榮幸,我有機會記載到這麼多這麼完整?這麼美好的畫面。
將之整理、報導,似乎是我收集它們的一個主要動機,『讓更多人知道這麼美好的文化』,
實則更早更原始的想法是,『讓更多人更認識了解她的部落她的文化』。
我現在或許該自問:需、要、嗎?需要由一個半吊子歌迷、半吊子再半吊子更半吊子的觀察報導者,做這事嗎?
....有歌迷想認識想知道想瞭解嗎....歌手與歌手的部落,希望被這樣地介紹認識和報導嗎......
跑部落這麼多年,很高興現在回頭去看2004,那些臉孔,很多我都已經叫得出名字來或至少認得出來。
紀錄部落人,似乎已經成了我的生活的一部份,如同我在紀錄那位部落的女兒。
而,2004.1.22,和旅北同鄉會一起跳著舞的她,那個笑容、那個舞姿,那個驕傲和榮幸,那個神采:
我怔怔地看著,笑著。
『這是我所愛的歌手』
喵。
明天放學後要直飛台東,然後直奔海邊。
我對於第一天的音樂內容很感興趣。
理論上,後天、星期六,會在台東海邊,再度看到這位部落的女兒。
她唱的時間應該不會多--活動時間不過每晚兩小時而卡司很多--而她現在又正處於演唱會的如火如荼準備當中。
會是啥景況?
不知道。
不必有期望,有期望對她是不公平的。
再兩週,她要演唱會了,我要開學了。
我知道又有一整年的繁瑣圍繞著我(所以這暑假我玩得很瘋?)
祝她一路順利平安!
而我,把剩下的CASE完成,也要認命地關回牢籠,為五斗米折腰。
臉書....看看吧,仔細小心地看怎麼操作。
我把網路世界與真實世界區分得相當清楚。
這一點我不想破壞。
喵。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