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等網路重播的2009海洋音樂祭。
為了可以抓個大概時間,到今年的海祭官網逛了逛,
一不小心,把討論區裡頭高達四百多篇討論文的『海洋除了名稱,什麼都不在了』,
全部看完。
然後,我有小小的很大疑惑。
音樂?獨立?主流?原創?地下?商業?媒體?流行?
以及,阿密特樂團是什麼?阿密特又為何去那裡?
『音樂』之所以出現在人類歷史,主要動機應該有兩個,『抒發自己』和『取悅別人』。
如果,用來抒發自己的音樂、別人也喜歡,那,就可能變成成功的商業/流行音樂。
如果,自己喜歡的音樂,別人實在不想聽,或是,願意花錢聽音樂的人實在不想買,那,應該就歸類到所謂的獨立/地下/非主流。
二者和原創或非原創無關(此時還得定義何謂原創),倒是和表演者的心理掙扎有關。
你想做的/喜歡的音樂,大部分人不喜歡不欣賞。
你打算怎麼辦?
或,你唱的歌,大家都喜歡,
『很高興大家會喜歡我的歌』『我會繼續唱更多好聽的歌來給大家聽』,
然後,漸漸的,歲月...歷鍊...成長...
歌者想唱的歌,或者已不見得是大家想聽的歌了,
此時,是要繼續唱大家愛聽的歌,還是改弦易轍、只唱自己想唱的歌?
這是我想問阿密特的問題。
既然,都打算唱自己爽的歌了、都明知自己現在唱的歌不見得適合大家去喜歡了,
為何為何,還要高成本地走流行音樂的宣傳?
海祭與春吶都面臨了需要票房明星拉抬營收的窘境,
人家看中了你流行音樂天后的人氣,
而你,看上的是『獨立音樂(就是唱給自己爽啦)』的舞台。
你的表演內容沒有話講,專業、精準、全力以赴,絕對的世界水準。
但是..................你把『我們』當什麼?
一個我,和張惠妹很熟,熟到她想做什麼我都沒意見都接受都欣然,縱使我可能不喜歡不習慣或不愛。
這個我也對張惠妹很了解,很清楚她端出來的東西有一定的水準,絕對有其精采,絕對不會讓大家失望。
另一個我,猜想著現實問題,畢竟法律上張惠妹就只有一個,
如果和唱片公司還有兩張唱片約,這期間她勢必無法以任何名義找任何管道出任何作品,
在這情形下,流行音樂的唱片公司能容許旗下歌手發行自己想唱的歌的專輯,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還哪能干涉人家的宣傳手法!
再一個我,則很想大聲嗆聲:你阿密特算什麼?
若不是仗著張惠妹,你哪可能有這麼大的舞台這麼高檔的器材以及這麼殺的彩妝髮型和裝扮?
有本事,自己來啊,唱出自己的一片天啊,幹嘛靠著張惠妹?
還一個我....不可否認阿密特的確有實力,她的身軀、唱功、眼神與自信,就已經是國際巨星級了,
『開門見山』唄,省掉什麼從零開始被人賞識發片後一砲而紅世界驚動等過程唄,
直接一點,她就是國際天后咩,不是嗎。
最後一個我,很不爽。
這擺明了是混過去嘛,包裹、夾帶,以張惠妹cover阿密特,
硬把阿密特想唱的歌轟炸式地洗腦張惠妹的歌迷。
從頭到尾她根本不是為我們而唱,她是唱她想要唱的歌,
我們根本沒得選擇,就是要去喜歡她的歌。
把我們當什麼?盲目崇拜瘋狂追逐的傻蛋?
是啊,回到我的小小大疑惑:『我們』算什麼?
我只知道:
『阿密特』的確是有那個實力,不得不承認兩次的網路重播快到她時就lag,
一定是加大頻寬不然所有人都會當機不能看。
看『阿密特』的演出,的確很感動、很激動,
她的確打破了那個音樂的界線--『抒發自己』or『取悅別人』,
她昭告世界,所謂的好音樂,不是獨立或地下,不是原創或吶喊,不是流行或芭樂,而是=>
能帶著所有人跟著自己一起爽。
講得太粗俗了。
我意思是說,『能帶著大家一起進入自己所陶醉的那個音樂殿堂』。
在此基礎下,『海洋除了名稱,什麼都不在了』裡頭四百多篇的爭論裡,有些,已成為多餘。
當紓發自己時,能帶動其他人的感動與共鳴:這才是音樂的本質。
我相信這也才是所有音樂祭的本質,『讓好音樂有機會被聽見』,而不是拘泥或侷限於某種形式。
是的,阿密特證明了她的實力與存在。
那....到底我們被當成什麼?
如果實在是現實考量,不得不把阿密特包裝於張惠妹之下,
是不是也該出個聲通知大家?
還是那麼有把握,凡阿密特所想要唱的歌,張惠妹的歌迷都會喜歡?
撇開小魚和張惠妹的關係,
我,伊黛,質問阿密特:你把我們當成什麼?
不知道該怎麼結尾,這文。
阿密特!在你眼中,張惠妹的歌迷,是什麼?
好無聊的問題。
或說,很阿密特的問題。
你能代為回答一下嗎,那位一直幫阿密特發聲的小姐???
(小魚說,阿妹你不用理會那個伊黛的問題 )
好笑嗎。
哈哈。
我們是什麼?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