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著作權』看"巴冷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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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著作權』看"巴冷公主"

文章Fish » 2006-08-20, 10:17

六七月,妹迷很期待的,Mei 和王宏恩的合作,稱為『巴冷公主』的歌,會放在八月發行的王宏恩專輯。
八月到了,試聽網址也出現了,後來卻傳出專輯延遲發行,
到這兩天更愕然發現:巴冷公主中的一段『鬼湖之戀』因著作權關係必須被割捨。
這是該專輯延遲發行的主要原因。
而妹迷所期待的 Mei 的歌聲,恐怕也因此被割捨不少。

『著作權』。
王宏恩個人網站上有人說得真好!
『著作權』在創作之時便已自然產生,並不需要登記,
『登記』或『出版』只是該作品被引用時的一個保障而已。
今天,『鬼湖之戀』的作者,能提出佐證,證實自己是創作人,
那麼不管是因為他不能接受目前詞曲創作人的計費方式或是就是不想被引用,
我們都必須尊重他。(以上摘自王的網站)

我很高興,我們的創作人,如此尊重別的創作人

我相信『鬼湖之戀』的創作者一定很難想像:
他這歌被王宏恩張惠妹引用演唱之後,被到處傳唱,他--創作者--居然收不到一萬元。
--創作一首歌一萬八新台幣。而王宏恩用他的歌沒用到整首--
這是什麼價錢!
被王宏恩、被張惠妹拿去唱了,新聞會炒、網路會傳,
大家一定說好聽然後聲名一定大噪但很抱歉銷售量不會因此高多少。
你我都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王宏恩自己都是賠錢在創作了,難道還要要求前輩音樂家也跟著賠錢賤賣自己的創作?

『鬼湖之戀』的旋律必須從王宏恩的創作中抹去,或許不影響王的創作完整度,
只是張惠妹的歌聲因此被抹去大半,這是比較令人扼腕的部分。
但是尊重著作權是絕對應該的。
德國謎樂團用了郭英男的老人飲酒歌後來被當作奧運主題曲。
因此打了跨國的著作權官司,郭英男勝了。
F.I.R. 的天天夜夜用了黎安的 I CAN'T IIVE WITHOUT YOU ,相信也經過相當的程序。
這次的可惜點是在,決定引用『鬼湖之戀』之初沒能先確定歌曲的創作者、以為是古調,如此而已。
而這個"MISS",也不能太怪任何人,
畢竟,原住民的許多傳唱歌謠,都被認為是『古調』,
其實它們往往是部落音樂人的創作只是不為人重視而已。


可惜嗎,沒能在八月聽到張惠妹唱鬼湖之戀?
還是說,歌迷因此學到了我們的歌手對別人的著作權的重視與尊重?

一個美好的創作的產生崇,其實很容易被阻撓被破壞而夭折,
王、張的合作如此,當年部落音樂家的創作,也是如此吧。
每個創作都那麼不容易。
何不因此讓大家從此更重視『著作權』呢。

這是這首歌這些新聞給我的想法。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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