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註】這篇訪客留言,係回覆在站長公告上,署名徐議員,但站長本人並無法確定是否為真。
因為:站長公告上打算向媒體要求更正的,是音樂部分、非救護車事件,
故此篇留言似乎應該另闢主題較為妥當。
其中內容,或許本人不見得贊同,但倘若這當真出自徐議員手筆,當為其願意出面和群眾溝通,表示敬意! 小魚 2006.1.4 18:52
又,未避免再度發生素不相識的訪客之留言被媒體大作文章,此後論壇將必須註冊才能發言。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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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阿妹歌友
阿妹的歌我喜歡,阿妹的敬業我一向佩服,對於歌手阿妹我從來未曾用政治的想法去評論或認識,但昨日我既未曝料也沒開任何記者會,而是"東森記者"主動來採訪我,詢問有關跨年晚會阿妹搭乘民間救護車趕場的看法,媒體播出後我突然接到許多歌迷的抗議與責難,說法大致有兩種:一是撘救護車趕場是不對的行為,但該道歉的是主辦單位,不該扯到阿妹;另一說法是這件事情根本是八卦烏龍,媒體亂報,議員跟著八卦起舞,傷害阿妹,對於突然之間有這麼多指教,我的內心百感交集也充滿感激,因為民眾的正義感表現,也因為歌迷的熱情煙沒對事實的判斷,所以我決定藉此事件好好討論一些基本觀念。
採訪當時我向記者表示此項消息有兩種可能,一是阿妹並沒有搭乘救護車,消息是誤傳,那主辦單位跟阿妹應該很簡單就可澄清;另一種可能是阿妹確實有搭乘民間救護車趕場,那這種情況就有問題了,阿妹自己可能不知道車子是誰安排的,基於趕場我可以了解,但阿妹最好拒絕搭乘,否則就有濫用特權的疑慮,主辦單位當然是最該道歉與追究責任的,但阿妹也有社會形象的責任。至於歌迷們有無聽清楚我的說法或電視台有無完整轉播我的採訪,這個可能是誤解來源。
同時,我也強調救護車無論是民間或是屬於醫療政府機構的,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相關規範,只能在非急性與急性病人的接送或勤務指揮中心運送病患時使用,任何非此原因搭乘救護車趕場,就是違反規定,即便是總統或其家人也是一樣。我的擔心是,如果有人開始超出範圍使用這種社會的緊急系統,那可能會發生連帶效應與排擠效應,連帶效應是既然這種趕場方式可以成功使用,就有人願意花更多金錢跟進,以達到趕場的需求;排擠效應是真正需要用到此緊急系統的人民,有可能因此而得不到立即的救助而命危,或是開車族對救護車系統失去信心,而失去讓路的意願與相扶持的精神。
此外,我認為社會大眾對『特權的看法』有兩極化的反應,如果特權的對象是自己喜愛或支持的就會極力辯護,如果跟自己無關的對象就會予以嚴厲批評;而所謂『特權』就是超出其職權範圍的權利享受,特權之所以產生有兩種原因:一是有社會地位或權力者主動要求(或脅迫)他人提供不適當的服務,例子太多不勝枚舉;另一種是有人為迎合有社會地位或權力者而刻意提供的不當服務,而有權勢的人也未拒絕才會產生。相信許多人還記得第一女兒陳幸予被輿論強烈批評她買經濟艙的機票卻坐頭等艙的事件,民眾認為這就是特權,我也認為她是屬於第二類型;而今搭救護車趕場是事實時就應該有探討的必要。
我可以了解跨年夜當時熱情的民眾等不到自己的偶像來臨的焦慮與失望,當時的我也一樣焦慮的被卡在捷運板南線中錯過我的跨年倒數,我無意也不想苛責歌手阿妹,只是大多數人都會有慾望想去享受或使用超出自己職權範圍的權利,包括我在內,但是愈是有社會地位權力的人就愈需要自我要求,自我節制,如此我們才可能建立並維持一個公平、正義且合理的社會,所以我從此點出發表達我對此事件的看法,除了向公眾呼籲也是一種最深的自我提醒與反思。
徐佳青 台北市議員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