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事件]議員留言與致歉、中視致歉,相關新聞群。

妹友提供之資料,當站長作版面整理時,可能會做了移動。就將妹友之心血存此。謝謝你們,妹友~~

[救護車事件]議員留言與致歉、中視致歉,相關新聞群。

文章訪客 » 2006-01-03, 18:27

【站長註】這篇訪客留言,係回覆在站長公告上,署名徐議員,但站長本人並無法確定是否為真。
因為:站長公告上打算向媒體要求更正的,是音樂部分、非救護車事件,
故此篇留言似乎應該另闢主題較為妥當。
其中內容,或許本人不見得贊同,但倘若這當真出自徐議員手筆,當為其願意出面和群眾溝通,表示敬意! 小魚 2006.1.4 18:52
又,未避免再度發生素不相識的訪客之留言被媒體大作文章,此後論壇將必須註冊才能發言。
喵~~
..........................................................................................



親愛的阿妹歌友



阿妹的歌我喜歡,阿妹的敬業我一向佩服,對於歌手阿妹我從來未曾用政治的想法去評論或認識,但昨日我既未曝料也沒開任何記者會,而是"東森記者"主動來採訪我,詢問有關跨年晚會阿妹搭乘民間救護車趕場的看法,媒體播出後我突然接到許多歌迷的抗議與責難,說法大致有兩種:一是撘救護車趕場是不對的行為,但該道歉的是主辦單位,不該扯到阿妹;另一說法是這件事情根本是八卦烏龍,媒體亂報,議員跟著八卦起舞,傷害阿妹,對於突然之間有這麼多指教,我的內心百感交集也充滿感激,因為民眾的正義感表現,也因為歌迷的熱情煙沒對事實的判斷,所以我決定藉此事件好好討論一些基本觀念。



採訪當時我向記者表示此項消息有兩種可能,一是阿妹並沒有搭乘救護車,消息是誤傳,那主辦單位跟阿妹應該很簡單就可澄清;另一種可能是阿妹確實有搭乘民間救護車趕場,那這種情況就有問題了,阿妹自己可能不知道車子是誰安排的,基於趕場我可以了解,但阿妹最好拒絕搭乘,否則就有濫用特權的疑慮,主辦單位當然是最該道歉與追究責任的,但阿妹也有社會形象的責任。至於歌迷們有無聽清楚我的說法或電視台有無完整轉播我的採訪,這個可能是誤解來源。



同時,我也強調救護車無論是民間或是屬於醫療政府機構的,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相關規範,只能在非急性與急性病人的接送或勤務指揮中心運送病患時使用,任何非此原因搭乘救護車趕場,就是違反規定,即便是總統或其家人也是一樣。我的擔心是,如果有人開始超出範圍使用這種社會的緊急系統,那可能會發生連帶效應與排擠效應,連帶效應是既然這種趕場方式可以成功使用,就有人願意花更多金錢跟進,以達到趕場的需求;排擠效應是真正需要用到此緊急系統的人民,有可能因此而得不到立即的救助而命危,或是開車族對救護車系統失去信心,而失去讓路的意願與相扶持的精神。



此外,我認為社會大眾對『特權的看法』有兩極化的反應,如果特權的對象是自己喜愛或支持的就會極力辯護,如果跟自己無關的對象就會予以嚴厲批評;而所謂『特權』就是超出其職權範圍的權利享受,特權之所以產生有兩種原因:一是有社會地位或權力者主動要求(或脅迫)他人提供不適當的服務,例子太多不勝枚舉;另一種是有人為迎合有社會地位或權力者而刻意提供的不當服務,而有權勢的人也未拒絕才會產生。相信許多人還記得第一女兒陳幸予被輿論強烈批評她買經濟艙的機票卻坐頭等艙的事件,民眾認為這就是特權,我也認為她是屬於第二類型;而今搭救護車趕場是事實時就應該有探討的必要。



我可以了解跨年夜當時熱情的民眾等不到自己的偶像來臨的焦慮與失望,當時的我也一樣焦慮的被卡在捷運板南線中錯過我的跨年倒數,我無意也不想苛責歌手阿妹,只是大多數人都會有慾望想去享受或使用超出自己職權範圍的權利,包括我在內,但是愈是有社會地位權力的人就愈需要自我要求,自我節制,如此我們才可能建立並維持一個公平、正義且合理的社會,所以我從此點出發表達我對此事件的看法,除了向公眾呼籲也是一種最深的自我提醒與反思。



徐佳青 台北市議員敬上
訪客
 

文章Fish » 2006-01-03, 20:14

若您真是徐議員,容我再次對您的願意與民眾溝通表達敬意,
只是,爾後您的回覆可能必須先經過註冊了,真是不好意思。

我有話直說:
很遺憾,您居然以為民眾對『特權』的好惡是繫之於『人』。
錯!
特權乃社會必須之惡,是為了解決公眾問題而存在,
民眾之所以厭惡特權,乃因為特權被用以『非公共事務』之上,而非特權被用在『哪些人』身上。
我想以上兩句話我不需要再舉例說明。

因此,這個救護車事件,您必須先釐清:
『跨年晚會是否為公眾事務』,
倘若不是、則任何特權都不宜。
倘若是,才接著是討論『救護車是否適合執行這樣的任務』。

我認為--
跨年晚會是公眾事務,是地方政府主辦,是應該給表演者一個可以上得了舞台的方法。
用什麼方法、需要多少時間可以在那種狀況下順利上台,是主辦單位的責任,
表演者負責在指定的時間依照主辦單位的建議方式登台演出。

我認為--
使用救護車不是個妥當的解決方法。
倘若阿妹當真踏上救護車,我想問的是,是誰在那個時候把那個車子擺在那裡,又阿妹一行人在當時可有其他選擇。
在那種情況下撘救護車趕場(倘若真有其事),若您認為阿妹該向大家道歉,我也無言。
大家的確用最高標準在要求張惠妹。
這是我們的『榮幸』。

您認為呢,跨年晚會是公共事務抑或民間商業演出,該不該有特權協助,
又,使用救護車的確是不當,倘若此事為真,阿妹真的該首當其衝為此負責嗎?

如您所言,您並非召開記者會而是某記者忽然訪問您。
但您以民意代表的身分之發言,的確對歌手、歌迷造成影響。
她是公眾人物,您也是;
多少次『非音樂領域的公眾人物』之不當發言,傷害了她,從不見任何道歉。
我抱著一絲希望:也許,以後所有的批評者,都會以相同標準來要求自己.....

靜候您的回音。
若無,我會將底下文章及我的回覆寄到您的信箱--既然署名是徐議員,寄過去,也可以做個求證。

以上。

妹研所站長 小魚 2006.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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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惠妹 被爆坐救護車趕攤 踩高跟狂奔到腳抽筋(20060102)

文章 » 2006-01-04, 12:00

以下關於救護車的新聞概況(一)~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6.01.02)

張惠妹 被爆坐救護車趕攤
踩高跟狂奔到腳抽筋

【曾明進、汪智博、劉艾蕾╱台北、台東報導】
張惠妹(阿妹)前晚在台北市府辦的跨年晚會遲到了一個多小時,為穿越層層人牆,她踩著高跟鞋下車狂奔近三十分鐘,累到腳抽筋,但一上台卻忍痛又唱又跳,昨還精神抖擻回台東參加豐年祭。但本報昨接獲讀者投書,指她坐救護車趕場,主辦單位有濫用特權嫌疑,對此,阿妹助理表示,並不清楚救護車來源,只求表現滿分。

送舊叫急~
阿妹今年從高雄、桃園到台北連趕三場跨年晚會,前兩場順利完成任務後,為趕到台北倒數,她與同事乘坐救護車從桃園飛奔到台北,再轉搭她專屬保母車到會場。原本她要從桃園搭直升機返回台北,但眼見時間已延遲,一群人乾脆上救護車直奔台北。

陣動彈不得 ~
如果沒有救護車,阿妹極可能在台北演出缺席。當晚市區交通阻塞,她的座車行經松智路,眼看三分鐘車程的路,卻塞了近半小時動彈不得,這時她在車內看到台北101大樓施放燦爛煙火,車內卻沒有一點歡樂氣氛,此時她主動要求:「我們下車趕路吧。」
她於是踩著高跟鞋一路快跑近三十分鐘,一到會場她雙腳抽筋腿軟半蹲在地上,馬上又站起來揮汗準備上場,趁著補妝空檔,同事趕緊幫她按摩腳,沒多久她又熱情洋溢上台開唱,又唱又跳了半個多小時。

救護車互踢皮球 ~
結束跨年後她睡不到四小時,昨一早又帶著一票朋友到台東參加豐年祭,這是每年卑南族最重要的日子,她穿上改良式傳統服飾,到處跟親戚鄰居打招呼,今年不是她的家族主辦祭典,她還是像個女主人般熱情待客,吸引不少目光。
對救護車接送,阿妹助理強調阿妹一路上只擔心趕不上、唱什麼歌給大家聽,完全不知情車子來源或濫用特權,而主辦單位中天電視及北市府不約而同表示「未安排救護車接送張惠妹」,只知她是在中興保全護衛下跑進會場,雙方對救護車接送之事互踢皮球。

http://forum.appledaily.com.tw/News/ind ... ID=230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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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視租救護車悶頭不認帳 阿妹情義相挺變箭靶(20060104)

文章 » 2006-01-04, 12:05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6.01.04)
【曾明進、林竺筠╱台北報導】

張惠妹違法乘坐救護車趕場,她的工作人員曹乃文昨坦承車子是桃園主辦跨年晚會的中視承租,據悉,阿妹因中視多年照顧,以還人情的心態答應,酬勞只收二十萬元,但至今中視始終未出面,中視副總經理鄺湘霞昨說「不知道」,製作人鄭志忠也不回電話,讓「報恩」的阿妹變成箭靶。

元兇曝光 ~
阿妹剛出道時,鄺湘霞看好她,不斷給她演出機會,讓她感恩在心。至今只要中視活動,她絕對盡力配合,這次她原本只參加高雄及台北兩場跨年晚會,中視原本要在台北新光三越辦跨年,最後移師桃園縣政府,她答應在先,雖然換了地點,她也只好硬著頭皮連趕三場,酬勞也從一百萬元減成二十萬元。

半推半架上車 ~
她與同事向中視提出解決交通的疑慮,中視起初保證租借直升機載他們到台北,後提出由國道警方開道。不過,國道警方牽扯不同縣市無法統一處理,中視才決定派出救護車。據悉,阿妹當晚看到不是醫護人員的救護車抵死不願坐上,她知道乘坐運送病人的救護車是違法的,但礙於時間,她幾乎是被工作人員半推半架上車的,在車上,她一句話都不說,大家也不敢坑聲,都知道她在嘔氣。

經紀人昨氣哭 ~
為了找出租救護車的「元兇」,主辦台北演唱會的中天與台北市政府連日來被詢問,昨天曹乃文也是不得已才說出,但中視至昨晚仍不出面,甚至要求阿妹方面的人也不要透露。阿妹經紀人高一秀昨激動大哭,認為自己處理不當害阿妹背黑鍋,「她不過是個藝人,我們生病要救護車也只會打一一九,怎麼會知道有『一心』救護車,真的不是我們訂的,我們甚至不願意搭乘。」

http://forum.appledaily.com.tw/News/ind ... ID=23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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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風波 阿妹道歉業者罰20萬 趕跨年違規 原以為是乘醫護專車

文章 » 2006-01-04, 12:26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6.01.04)
【曾明進、沈能元╱台北報導】

救護車風波 阿妹道歉業者罰20萬
趕跨年違規 原以為是乘醫護專車

張惠妹(阿妹)跨年夜南北趕場,被爆坐救護車濫用特權,昨北市衛生局查證屬實,將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對違法出借車子的「一心」救護車單位開罰,處以二十萬元罰鍰,阿妹昨也透過經紀人高一秀正式向社會道歉。

勇於認錯 ~
阿妹唱完桃園跨年晚會後,搭乘「一心」救護車趕往台北,引發非醫療傷患急救人員搭乘救護車的批評,前天台北市府、救災中心、桃園縣觀光局都推說不知情,阿妹工作人員曹乃文昨證實:「阿妹當晚的確是乘坐救護車從桃園坐到信義
商圈,由於人潮擁擠,立刻下車走路。

礙於時間急迫~
曹乃文表示:「當初是中視提出坐直升機或走國道由警方開道,跨年前三天,中視才告知我們要坐救護車。」阿妹與高一秀極力反對,認為會被批評,又很晦氣,但因直升機只能容納七人,阿妹為演出求好心切,樂手加舞者大隊人馬十四人,最後只好放棄搭直升機,中視也強調租借的救護車是醫護人員專用,非一般病人用,曹乃文才不得已同意。
等他們看到車子時,發現該輛救護車是專載病人的,因人多還來了兩輛,阿妹一行人傻眼,大家本來抵死不搭,可是礙於時間急迫,大家只好上車,車內還有令人作噁的味道,但阿妹已經不在乎這些,只希望準時趕到台北就好。

搭乘者不受罰~
曹乃文說,從直升機到救護車的事,阿妹都不知情,全由同事安排,發現後來坐的是救護車後,她一直臭著臉,這兩天因此事被批評,她心情很惡劣,昨正式透過高一秀表示:「本來就堅持不坐救護車,不論是誰決定的,承認錯誤跟道歉都是應該的。」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表示,衛生局與涉及違法的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進行了解後,已掌握相關事證,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中的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對救護車業者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這是衛生局對救護車違規乘載相關規定外對象的開罰首例;但搭乘救護車的阿妹不會受罰。

報你知~
救護車業者違規 罰20萬?100萬
行政院衛生署於1995年制定《緊急醫療救護法》,其中「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於2000年發布實施,以規範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指出,民間救護車相關業務有轉診病人之運送、非緊急醫療救護病人之運送、依救護車指揮中心派遣運送病人,以及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指派之救護相關工作。
若業者違規,可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四十一條,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廢止其設立許可。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 ... ID=231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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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情很惡劣,昨正式透過高一秀表示:「本來就堅持不坐救護車,不論是誰決定的,承認錯誤跟道歉都是應該的。」

※衛生局對救護車違規乘載相關規定外對象的開罰首例;但搭乘救護車的阿妹不會受罰。

東森新聞~人家已經很清楚表示"道歉"及"阿妹將不會受罰"了,請把你們新聞中"阿妹誠信糟質疑"及"經紀人手機未開,無法得知阿妹是否受罰"等字眼拿掉!跟得上時代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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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Fish » 2006-01-0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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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辦公室新聞稿 2006.01.05.

中視公司不法租賃救護車趕場
耍特權 不認錯 還推諉

對於歌手阿妹跨年夜因為晚會主辦單位中視公司的安排,被迫搭乘救護車趕場一事,經過本辦公連日來的追蹤了解終於水落石出,但阿妹基於道德勇氣與社會責任主動向社會大眾道歉,徐佳青議員甚表認同與感佩,也願意收回日前於某媒體的批評,向阿妹致意;但對於始作俑者—中國電視股份公司先是耍特權違法租任救護車供藝人趕場的不良行為嚴厲譴責,再又對其死不認錯還要他人封口的可恥行徑大表不滿,特於2006年1月5日(四)上午假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強力抨撃中視公司及民間救護車業者,並要求台北市政府相關主管單位必須加重懲處以昭公信。

跨年夜阿妹被迫搭乘一心公司的民間救護車趕場,是主辦單位中視公司失信于阿妹在先,當然應該立即道歉並追究責任的,但中視不但不願承認錯還要求別人封口簡直無法無天,完全未盡社會公器的道德責任且一錯再錯。徐佳青議員認為救護車無論是民間公司所有或是屬於醫療機構的,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相關規範(附件一),都只能在病人的接送或勤務指揮中心運送病患時使用,任何非此原因搭乘救護車趕場,而且不管是否有鳴笛,就是違反規定,即便是總統或其家人也是一樣。而今中視居然帶頭違法公然超出範圍使用此種社會的緊急系統,這將造成後續的連帶與排擠效應,連帶效應是既然這種趕場方式可以成功使用,就有人願意花更多金錢跟進以便趕場;排擠效應是真正需要用此緊急系統的人,可能會因此得不到立即的救助而命危,或是開車族對救護車系統失去信心,而失去讓路的意願與相扶持的精神。

因此,徐佳青認為全世界先進國家都未曾發生過如此荒謬的醜事,居然在台北市94年被評為甲等的一心救護車公司違反專業給破壞(附件二),台北市衛生局除應立即對一心救護車公司開立罰單罰款外,還應對其營業狀況重新考評,了解有無其他濫用其情形,必要時根據相關辦法是可以吊照一年以予懲處。至於沒有搭載病患的救護車不應鳴笛使用特權破壞交通的情事,北市交通局除應加強對相關業者及執業人員宣導外,還是要鼓勵民眾秉持患難扶助精神,要讓有需求的救護車先行,以免破壞這個緊急系統的功能。



再者,徐佳青也強烈要求台北市新聞處今後再主辦此類相關活動時,應了解活動承辦單位有無違法情形及活動計畫是否周全,跨年夜熱情民眾等待偶像來臨非常迫切,但當時信義區整體的交通計畫與活動動線規劃顯然有許多缺失,才導致的歌手阿妹等相關表演及工作人員無法進入現場,這次事件絕非個案,新聞處也應盡速正式行文要求中視出面說明道歉,如此才能符合市民對建立並維持一個公平、正義且合理社會的期待,最後徐佳青也要向公眾呼籲,共同監督中視公司這種違法特權的行徑,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最後由 Fish 於 2006-01-07, 16:21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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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Fish » 2006-01-0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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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阿妹跨年虧大 貼錢晦氣又背黑鍋

記者段子薇/台北報導

阿妹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外傳阿妹跨年接三場晚會賺了三百萬,經紀人高一秀列舉支出明細,證明阿妹不但沒賺錢,還倒賠三十三萬三千元,當晚還跑了半小時的路,跑到腳抽筋,不料最後竟換來背黑鍋的下場,大嘆這年頭絕不能做濫好人!

回饋歌迷趕唱 倒賠33萬3千

多年來,阿妹只在台灣的跨年晚會上迎接新年,堅持不在國外接商業場賺錢,因為她曾交代過經紀人,表示平常在國外接多少秀都沒關係,但重要的跨年時刻她要留給台灣歌迷,因著這份心意,阿妹每年都是虧錢唱,而且多趕一場是一場,目的在於盡量滿足所有喜歡聽她唱歌的人,不讓歌迷失望。

質疑三場太多 念舊沒推掉中視

但這種濫好人的心態,似乎不適用現在!外傳阿妹今年跨年搶錢,三場一共搶了三百萬,事實上,阿妹在中國的演唱價碼一場是十萬美金起跳,還不包含交通、食宿,在台灣唱跨年,根本是唱得場次愈多、虧得愈多,初步估計,今年阿妹至少倒賠三十三萬三千元,還背了五天濫用救護車的黑鍋,被不少媒體罵到臭頭!高一秀說,事前阿妹曾質疑三場跨年都在不同縣市,趕場會不會來不及?她試著以這理由婉拒中視,但基於感念曠湘霞長年對阿妹的照顧仍咬牙接下,不料卻害阿妹背黑鍋。事情發生這幾天,阿妹氣得不接她電話,讓她自責到痛哭。

積極蒐證 不排除告電視台

她說,這幾天不少媒體嚴重扭曲阿妹,尤其是東森新聞和華視,像華視昨日播出跨年夜101現場救護車畫面,竟說:「這台車就是民眾爆料的救護車,裡面坐的就是張惠妹!」沒採訪過她的東森新聞,竟然說她連日說謊,她已經蒐證,不排除採取告訴,「媒體要終止亂象,新聞不能以訛傳訛亂報導!」

沒搭直昇機 是因人數過多

對於中視表示阿妹不敢搭乘直昇機,才決定改搭救護車,負責與中視接洽的阿妹工作人員曹乃文說,中視曾表示直昇機只能載七個人,因為他們人數有十四人,人數太多無法搭乘,只能坐救護車趕場,中視的說法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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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為妹叫屈 要中視公開道歉

記者張釔泠/台北報導

阿妹的歌迷忍了好幾天,對於主辦單位中視遲遲未出面說明真相,以及一家電視新聞台連日報導阿妹的角度,再也看不下去,決定以行動為阿妹爭取公道,出面連署要求公開道歉。

由阿妹的死忠歌迷組成的「妹力四射」後援會,昨天有多位會員站出來抗議,他們抗議這家電視台不實報導,未查證來龍去脈就將阿妹「定罪」,報導片面指責阿妹「濫用」救護車及誠信有問題,深深傷害阿妹形象。

後援會抗議 報導傷害阿妹

「妹力四射」會員JESSICA氣憤地表示,這家電視台自元旦起,在每節整點新聞直指阿妹搭乘救護車趕場,但根本未拍到阿妹搭救護車的畫面,還以記者旁白「喔伊喔伊」表演救護車的鳴笛聲,非常不專業。

會員ID4指出,就算有錯,絕非阿妹造成,而是經紀人與主辦單位溝通出差錯,這家電視台不該把錯都怪給阿妹。

公開譴責 連署要求道歉

「妹力四射」會員忍受多日後決定站出來公開譴責,他們表示:「我們要求平衡報導,阿妹個性善良,不會替自己說話,但不能就此欺負她,電視台這樣散播對阿妹不利的報導,破壞她的形象與名聲,這些都是無法收回的,請適可而止。」

被批新聞台回應 只是陳述事實

被指責的新聞台表示,阿妹搭救護車是事實,他們已做查證工作,雖然沒有阿妹搭乘救護車的畫面,但找到當晚的駕駛,駕駛也承認這件事,該台就事論事,必須陳述事實,「救護車載阿妹違反使用規定,這件事情就是錯的,否則為什麼衛生局要開罰?中視要出面道歉?我們無意傷害阿妹,只是想找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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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救護車案 中視向阿妹道歉


記者邱素惠/台北報導

張惠妹搭救護車趕跨年演出一事,中視昨天了解真相,釐清事實後,表示願意負起責任,並對天后張惠妹致歉與致謝,副總曠湘霞也透過電話安慰阿妹。

中視公關部主任鄭大智表示,中視這次跨年地點移至桃園,張惠妹仍願意因之前的友好關係,成全中視「插花」,應允跨年演出,中視方面非常感激,不過,由於最初趕場配套措施是搭直升機,救護車是備而不用的待命工具,但中視文化公司外包承製單位,因為時間緊迫,為了完成演出任務,才自作主張以救護車接送,當初阿妹確實很不高興。

中視副總曠湘霞則透過祕書向張惠妹表達謝意,以及安慰她因這事件背負的不白之冤,經紀人高一秀表示,他們並不要求中視給道歉,而是希望這事就此打住,不要再讓藝人被傷害,她苦笑說,阿妹接3場跨年,並不如外界所言賺300萬,樂隊舞者梳化妝自理行頭,算一算還倒貼33萬,她只是要求演出的品質,沒想到惹了一身羶。

【2006/01/05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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