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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事件] 徐議員致歉,並發新聞稿,明日將召開記者會。

文章發表於 : 2006-01-04, 20:35
sangod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辦公室新聞稿 2006.01.05.

中視公司不法租賃救護車趕場
耍特權 不認錯 還推諉

對於歌手阿妹跨年夜因為晚會主辦單位中視公司的安排,被迫搭乘救護車趕場一事,經過本辦公連日來的追蹤了解終於水落石出,但阿妹基於道德勇氣與社會責任主動向社會大眾道歉,徐佳青議員甚表認同與感佩,也願意收回日前於某媒體的批評,向阿妹致意;但對於始作俑者—中國電視股份公司先是耍特權違法租任救護車供藝人趕場的不良行為嚴厲譴責,再又對其死不認錯還要他人封口的可恥行徑大表不滿,特於2006年1月5日(四)上午假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強力抨撃中視公司及民間救護車業者,並要求台北市政府相關主管單位必須加重懲處以昭公信。

跨年夜阿妹被迫搭乘一心公司的民間救護車趕場,是主辦單位中視公司失信于阿妹在先,當然應該立即道歉並追究責任的,但中視不但不願承認錯還要求別人封口簡直無法無天,完全未盡社會公器的道德責任且一錯再錯。徐佳青議員認為救護車無論是民間公司所有或是屬於醫療機構的,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相關規範(附件一),都只能在病人的接送或勤務指揮中心運送病患時使用,任何非此原因搭乘救護車趕場,而且不管是否有鳴笛,就是違反規定,即便是總統或其家人也是一樣。而今中視居然帶頭違法公然超出範圍使用此種社會的緊急系統,這將造成後續的連帶與排擠效應,連帶效應是既然這種趕場方式可以成功使用,就有人願意花更多金錢跟進以便趕場;排擠效應是真正需要用此緊急系統的人,可能會因此得不到立即的救助而命危,或是開車族對救護車系統失去信心,而失去讓路的意願與相扶持的精神。

因此,徐佳青認為全世界先進國家都未曾發生過如此荒謬的醜事,居然在台北市94年被評為甲等的一心救護車公司違反專業給破壞(附件二),台北市衛生局除應立即對一心救護車公司開立罰單罰款外,還應對其營業狀況重新考評,了解有無其他濫用其情形,必要時根據相關辦法是可以吊照一年以予懲處。至於沒有搭載病患的救護車不應鳴笛使用特權破壞交通的情事,北市交通局除應加強對相關業者及執業人員宣導外,還是要鼓勵民眾秉持患難扶助精神,要讓有需求的救護車先行,以免破壞這個緊急系統的功能。



再者,徐佳青也強烈要求台北市新聞處今後再主辦此類相關活動時,應了解活動承辦單位有無違法情形及活動計畫是否周全,跨年夜熱情民眾等待偶像來臨非常迫切,但當時信義區整體的交通計畫與活動動線規劃顯然有許多缺失,才導致的歌手阿妹等相關表演及工作人員無法進入現場,這次事件絕非個案,新聞處也應盡速正式行文要求中視出面說明道歉,如此才能符合市民對建立並維持一個公平、正義且合理社會的期待,最後徐佳青也要向公眾呼籲,共同監督中視公司這種違法特權的行徑,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这有什么用?

文章發表於 : 2006-01-06, 12:55
forsinget
该造成的负面影响业已造成。。
妹受的伤害也并不是这些人的一纸道歉就可以抚平。。

不管是媒体还是政客。。说话都不考虑事实究竟是怎样,。。更不估计当事人的感触。。

如果你们如此不负责任。。又有什么资格来谴责别人的不负责任???

我是大陆妹迷。。不是我恶意攻击台湾。。我觉得不管台湾还是大陆。。
现今的政府和媒体都是只会愚弄大众的垃圾。。


也许说这些也不补于事。。
我只是为妹一再所受的伤害感到心痛。。
这么善良的歌者。。
这么纯真的艺人。。
那些恶意中伤的人问问自己。。
这样难得的艺人你们还见过几个?》?》?、

忍不住话说多了。。

希望妹早日走出阴霾。。

只要开心就好。。
不管妹 还是我们所有的妹迷。。
努力让自己开心点。。
不要让那些垃圾看我们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