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累了ㄧ天,剛剛上網看了看。
妹取代Jolin代言捷運街舞?和好男兒冠軍的合唱?
不覺莞爾。
如果一定要說 Jolin 取代 Mei 的觀光大使,所以也只好說 Mei 是擠下 Jolin ,
其實,有誰取代誰、誰擠下誰的問題嗎?不過是在商言商,
一般代言,通常一年,兩年算長了,三年,該換了,少有一代幾十年的那種,
Mei 不繼續代言觀光,觀光局找別人、Mei 找別的機會代言:很正常。
只是剛好觀光大使這個空缺被J這樣的企劃拿到,該企劃請了Jolin和吳念真代言,如此而已。
既然當時媒體要大篇章說,Jolin取代Mei,
那,捷運街舞這個,一定得說 Mei 擠下Jolin咩,算是媒體還給Mei的"公道"。
是不是這樣?
至於和蒲巴甲的合唱...我又覺得妹迷太激動了,
先看看咩,若是兩個少數民族歌手的合作,何妨樂觀其成,
若兩人合作實在不適當,試唱幾次自然見分曉,不適合、
相信Mei也不會為了宣傳或噱頭就勉強做下去。
總是要嘗試新組合新聲音,不試怎會知道能不能做呢。
街舞有廣告嗎?這幾天沒看電視,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