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3,幾個朋友一起,買了向日葵,進場。
我這兒有當時 『愛妹的女人』捐的 2000元,
以及另位來自中壢的妹迷朋友(我知道你是誰,只是想,低調、不公佈名字)依約給的 60 元花的錢;
本來想說,再辦活動時可以用,但好像,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再辦活動。
所以,想跟大家說....
趁這四川震災,若有合適的機會(例如歌手參與義唱義賣之時),
我會以 張惠妹歌迷活動盈餘....之類的名義,捐出。
考慮一筆捐款要一筆手續費或劃撥費,屆時,
也可能和來自其他管道的『不適合收為己有的錢錢』一起捐,或乾脆湊個整數之類的。
屆時,就在附註上說明囉。
何時算適合?也許各位朋友可以給個點子。
當時妹迷朋友給這錢的用意,很可惜我沒辦法達成。
轉手捐款,希望,你們會贊成。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