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這文,是『河』寫的,發表在這裡:
http://www.gold-typhoon.com.tw/forum/vi ... hp?t=61177
『河』和『小魚』的關係,不言可喻,我為什麼會有底下那篇『我的心很痛』...
原因在此。
此文有引發ㄧ些小波瀾,還好自由時報討論區上的謾罵...還算沒有很失控....
這幾天,忙一些有的沒有的;『心』沒痛了,原本引發的小波瀾,也漸漸平靜。
茲轉貼在這裡。
靜靜告訴媒體:有些話,真的不能亂說。
你們...欠她一個道歉。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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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別這樣對待張惠妹
出道十三年,張惠妹並沒有對不起誰。
十三年來,她提供了多少素材,豐富了媒體版面;
對媒體而言,她算是好受訪的、好脾氣的、好寫的,有時候甚至被當成是『好欺負的』。
當然,十三年來媒體朋友的報導,也讓更多的人認識她、了解她,尤其在當她展翅尚未高飛之時。
魚幫水、水幫魚;相當好的寫照,關於歌手和媒體之間的關係。
阿密特演唱會,從之前的爆乳、SM,到這次的缺氧、膝傷,已經夠多素材可以讓記者先生小姐發揮了,
從一個『人』角度來看,
沒有人會喜歡自己的心血結晶只被FOCUS在服裝有多性感(就算是...也應該有比爆乳二字更好聽的描寫),
更不會喜歡只因為手綁著鐵鍊就被是說是SM。明明是掙脫束縛,不是嗎。
缺氧、窒息、膝傷....看在愛她的人的眼裡,很痛很痛很痛,這她也知道。
但她還是沒有反對釋出這些訊息,無他,『讓媒體好寫』,
這樣各位媒體先生小姐可以順便帶點其他演唱會的消息,
同時讓演唱會的新聞可以佔多一點版面,讓更多人注意和看見。
都這麼多可以寫的了,記者先生小姐!何必加一句,『自殘』呢,
一個女孩子都唱到這個樣子了,你居然還可以妄自加上這樣的揣測?!
人家如果要結婚,自然會跟大家講,
人家不想講結婚,你就乾脆說人家感情生變,
根本沒有任何消息來源,就自己開始寫文章。
啊真是奇怪了,不能就簡簡單單地只是『維持現狀』嗎?
一定要逼人家說結婚,不說、好,就寫人家分手,
還在人家辛苦賣力拼命地演出後,加油添醋。
如果是你的長官要你這樣寫...你乾脆辭職吧,跟這樣的長官,早晚出事。
如果你的長官沒這樣要求,是你自己這樣做...那我要跟你說,真的有『報應』二字,真的。
不管你喜不喜歡張惠妹、愛不愛音樂,你都必須承認,
『還好台灣有個張惠妹』甚至是『還好這個時代有個張惠妹』。
她沒有對不起任何人,她帶給這時代的人類許多激勵、歡樂和撫慰。
你憑什麼無端去傷害她?憑什麼?
別這樣對待張惠妹。
容我這麼說一句:你們沒那個資格。
請道歉。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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