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報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即時在跨年晚會(新聞、網站)現身,2005年最後一天張惠妹(新聞、圖片)跳上救護車趕場,此舉被外界質疑為濫用特權,昨(3)天北市衛生局查證後,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向業者開罰20萬元。
消息傳開,據說阿妹透過經紀人高一秀正式向社會道歉,但這個道歉沒有公開召開記者會,高一秀是如何向社會大眾致歉?不禁令人一頭霧水。
張惠妹被爆料,跨年夜坐著救護車趕攤,到底救護車是誰找來的?從台北到桃園,包括台北市救災中心主任畢幼明、桃園縣觀光行銷局長陳麗麟,都沒有人敢承認。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痛批,就算阿妹坐的是從民間公司租來的救護車也不適宜,阿妹應該趕快道歉。
明星濫用特權的消息傳開,阿妹成為各大媒體的焦點,她身邊的工作人員曹乃文向蘋果日報透露,救護車是中視承租的,而阿妹當晚的確是乘坐救護車從桃園坐到信義商圈,由於人潮擁擠,才下車奔跑至晚會現場。
雖然租車的兇手不是她,但阿妹還是透過經紀人高一秀向社會道歉,只是高一秀沒有召開記者會或電話連線媒體,公開的向社會大眾致歉,她這一份歉意,是到誰那去了?不禁令人產生疑問。
對於這一連串的濫用特權風波,過去3天來,阿妹的經紀人高一秀不只一次表示,阿妹沒有坐救護車,如今衛生局的調查報告就像是當頭棒喝,阿妹的誠信也受到質疑。
昨天面對詢問媒體,據聞高一秀當著媒體記者的面前激動大哭,認為自己處理不當讓阿妹背了黑鍋,言之鑿鑿表示救護車真的不是她們訂的,甚至不願意搭乘。
and after above one, I found the one below, what the hell is "東森新聞" thinking? now is 中視's fault??? 東森---you better do your job---balance the news reporting .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跨年夜天后阿妹乘救護車趕場的事情,遭外界質疑濫用特權。但是當初不是要坐直昇機趕場嗎?怎會變成搭乘救護車?阿妹身邊的工作然員向媒體爆料,租車原兇是中視。消息傳開,中視副總經理鄺湘霞說不知道,製作人鄭志忠不回電,沒有人願意出面承擔這個責任。
蘋果日報報導指出,阿妹剛出道時,現任中視副總鄺湘霞對她照顧有加,常給她演出機會,讓阿妹相當感動,所以只要中視有活動需要她,阿妹都盡力配合。原本阿妹只參加高雄及台北兩場跨年晚會,沒想到原本要在台北新光三越跨年的中視,地點最後遷移至桃園縣政府。
據悉,由於中視換了地點,阿妹必須連趕三場,為了這個問題,她向中視提出要求,希望對方幫忙解決交通問題,而中視起初保證租借直昇機載他們到台北,還說回請到國道警方開道。但由於國道警方因縣市不同而無法統一處理,這個方法告吹。
阿妹身邊的工作人員曹乃文向蘋果日報表示,救護車是中視承租的。報導還說,當晚阿妹很不願意坐上車,因為她知道乘坐運送病人的救護車是違法的,但礙於時間問題,工作人員把阿妹半推半架送上車。事情爆發後,北市議員徐佳青痛批,阿妹應該趕快道歉。隨後阿妹透過經紀人高一秀致歉,還說不論是誰決定租車,承認錯誤跟道歉都是應該的。
雖然阿妹的道歉沒有公開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傳達,令人不解她的歉意給了誰,但相較於阿妹勇於認錯的態度,中視反而沒有半個人出面承擔這個責任,不禁令人感到死不認帳、事不關己。而台北市衛生局查證發現,業者受到朋友之託,跨年夜當晚幫忙載阿妹一程,以超出救護車業務範圍為由,判定罰款20萬元。
http://www.ettoday.com/2006/01/04/11385-1889673.htm
http://www.ettoday.com/2006/01/04/340-18897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