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道她有這個念頭開始,似乎,只要提到『阿密特』,聽到看到的都是她在『談論另一個人』,
甚至『以新人的價格』參與演出,尋找『新的唱腔』,造型上也多所突破,
連官網都刻意將阿密特討論區獨立出來。
唱片做出來了。
是否如原先所感受到的氣氛那樣地,和張惠妹區隔?有阿密特自己的音樂個性?
我不知道,因為尚未拿到手。
倒是『宣傳』,原本嗅到一些的不尋常的作為的,卻到最後關頭,回復到往年慣見的唱片公司模式。
辦很多很多活動。累積很多曝光、版面。
花心思、搞創意,餵給媒體一項又一項畫面豐富的材料。
想辦法吸引眾人目光。想辦法吸引歌迷。就是要你掏錢買。
至於是買什麼?為什麼要買?這作品為什麼要這樣做?哪一點值得大家花錢買下來好欣賞和收藏?
以上這幾個問號,好像從來都不會是唱片公司宣傳模式的重點。
是了,『就是做自己』,的確很困難,尤其是一項牽涉到眾多產業的產品。
這張作品,為何不能掛名阿密特?為何必須交由唱片公司出品和宣傳?
是否在銷售通路上有所考慮?『全亞洲同步發行』的非大公司不可?
這專輯拍了MV、且不只一支:我幾乎就確定它不可能走小眾流行了,
再看到這幾天唱片公司公布的一連串訊息。
我真的小小地『喟』了一下。
這張專輯的宣傳與銷售。將與張惠妹其他專輯無異。
而,既然不走阿密特這新人了、走回張惠妹了,
『張惠妹發新專輯』這麼爆炸的華人音樂大事....她的宣傳模式,應該和其他歌手,可以大不同吧,
可是我總感覺....你們做張惠妹和做張云京....好像沒兩樣?
一定是我看錯了,務必是我感覺錯了,對吧,
你們一定有一起聽過專輯談過理念討論過種種。
可是,你們可有被感動?
你們可真有體會張惠妹那種『好想做自己想做的音樂』的衝動、苦痛?
還是說,很快地抓到--這個可以做、這個很好打,這個如此包裝很容易在媒體上喚起注意...
一個出道十年、在華人音樂呼風喚雨,遭受過前人未曾所有的風波、也到達前人未曾有過的位置,
這樣的歌手,她,內心一直想做的音樂:這是個吸引,是個開創,不是嗎。
這一點...可曾觸動?
....忽然想到說,我寫的東西很好笑,
『...很快地抓到--這個可以做、這個很好打,這個如此包裝很容易在媒體上喚起注意... 』
以上不正是一個稱職的宣傳人員所應具備的條件嗎?
我居然....還問人家有沒有感動...
就如同問老師有沒有愛學生一樣。
愛不愛、感動不感動:並不是該行業的必要條件。
只不過,如果『愛』,那麼老師的所作所為給學生的感受會不一樣,
如同搞廣告企劃,如果『感動』,帶給受眾的感受也會不同。
不管怎麼說,還是應該深深向唱片公司人員說聲不好意思。
你們已經做得很好了,喵。
一鞠躬~~~~~2009.6.13
有時候也感覺,『太年輕了』,很多人只看到她的現在,來不及認識她的過去。
這張專輯裡頭,那些歌曲--如古謠--在她心中的位置。
以及,那些宣傳活動、商業結合,上遍各種媒體重複講相同的話。
作為歌迷,我看得都麻痺了,一再重複的模式。
--不這麼做,怕市場不好--
那就回到最初的問號:為何要走主流模式?它不可以....小成本的宣傳嗎????
顯然,要怎麼宣傳、銷售,已經不可能是阿密特自己了,
我只能祈禱:主流的商業模式,別折損太多阿密特的獨特氣質。
也真的很希望,唱片公司對於這張專輯的某些議題,能真正看到它的觸點,而不是只看到它的好操作。
『原住民音樂版權』『分裂而生』『同志派對』可能只是被操作的一個棋子。
請仔細感受一下這些議題的觸點。
站在愛護歌手而非銷售角度想。
你應該會發現:有些議題,不是那麼適合拿來做。
雖然很多事情似乎不盡如原意,還好:這番衝撞,好歹,至少,她還是做了一張她想做的音樂。
也許這樣還不夠。
但,至少跨出了這一步。
所以......
靜靜期待完整作品。
靜靜接收唱片公司釋出的各種訊息。
然後......
然後也許可以好好隔空交流一下歌手心裡到底想幹嘛吧。
期待。
喵~